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22年2月9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900081号公告,废止「食米中重金属检验方法-汞之检验」及「食米中重金属检验方法-铅及镉之检验」,并自即日生效。其废止理由如下:
为整并谷类基质相关检验方法,已研拟「谷类中重金属检验方法」取代之,故办理废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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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22年2月9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900081号公告,废止「食米中重金属检验方法-汞之检验」及「食米中重金属检验方法-铅及镉之检验」,并自即日生效。其废止理由如下:
为整并谷类基质相关检验方法,已研拟「谷类中重金属检验方法」取代之,故办理废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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