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局:   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省食药监局制定的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试行)》(皖食药监食生[2017]55号)同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局:

 

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省食药监局制定的 《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试行)》(皖食药监食生[2017]55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