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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一案准许撤诉 撤销原判

发布日期:2024-01-30  来源:中国食品网   浏览次数:3734

重庆食品网讯

 2024年1月11日,据悉,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卖150碗粉蒸肉被判赔5万”一案有了新进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准许原告(买家)撤诉;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
 
  事件起源于2022年4月21日,“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女子卖自制粉蒸肉被顾客起诉赔5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据报道,2021年7月,重庆的王女士在微店卖出一批自制的粉蒸肉和烧白后,因产品未贴生产信息标识,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王女士均败诉,要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在销售时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者信息等必要信息,应认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因此王女士应承担责任。王女士表示,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2022年4月21日,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在媒体采访中表示,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此外,对于被指称是“职业打假人”,邵某并不否认。邵某称“她就是把家里老人拉出来博同情,其实食品加工厂跟老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2022年4月22日,重庆一中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卖150碗熟肉‘三无产品’被罚案”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该案系上诉人忠县毛某某土特产经营部与被上诉人邵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重庆一中法院已于2022年4月7号做出二审判决。2022年4月22日下午,重庆一中法院派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流程,并提供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实务指南》手册、《民事再审申请书》常用诉讼文书格式等材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相关后续情况,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信息发布。
 
  2022年4月24日,原告邵某回应质疑表示:①对方可以依法上诉甚至反诉。但不能靠卖惨博同情;②对于判罚的款项,自己打算捐助给有需要的人;③自己购买的150份扣肉主要是赠送给家人,但自己有品尝过;④即使卖房卖车也会不会妥协。⑤此前涉及的多起纠纷主动撤诉是因为商家主动要求和解。“毛妈妈土特产”店主王女士则表示:他们一直用的是小作坊证,没有加工厂,也没有销售团队。她还表示:底线是退还4500元货款的一半,不接受额外赔偿。
 
  2022年8月4日,重庆市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提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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