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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猪蹄、玉米酒、怪味胡豆……重庆这2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2-06-28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559

重庆食品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6号通告,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南川区冷水关乡周德林白酒厂生产的白酒,固形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何廷玉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喜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梳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思龙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成都国豪味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蜀香蜀韵餐馆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圭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谷氨酸钠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主要反映了味精的品质质量。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质量不过关。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新光天地百货(重庆)有限公司销售的国产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宏飞餐饮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南岸区董家湾六婶老火锅店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梁区文元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璧山区叙知香餐厅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小米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蓟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甜椒、黄秋葵除外)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小米辣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彭水县明荣副食店销售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志英食品加工部生产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白市驿分公司销售的山药片(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区酉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嘉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渝天椒蒜蓉小龙虾调料,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长金老面包子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梁区殷德荣家常菜店加工自制的油炸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鹅颈关1组新大兴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水产交易区10至12号商铺贺建杰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众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鲜苕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在甜馒头中不得检出。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馒头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违规使用甜味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永川区靖炼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高唐县恋尚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未添加蔗糖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成娃子烤鱼王有限公司使用的、标称巫溪县志洁消毒餐具服务部消毒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鑫茂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河北三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吐司面包(无添加蔗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双迎超市销售的、标称平阳县光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猪蹄(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蔡家岗镇建康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艺欢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庆凯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记忆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咀爽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影牛肉(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分别为长寿区满满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梨树湾店销售的、标称青岛五谷康食品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饺子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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