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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涉及酿造酱油、高粱白酒、黑芝麻等

发布日期:2021-11-10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5335

重庆食品网讯

11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60号通告,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正雄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苏香阁擀酥厂生产的黑芝麻擀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黔江区明东鸡杂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弘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沙馅料,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渝中区春雅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成都兰帝威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绿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帝果园(冰棍),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曾粑粑餐馆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丹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烘烤类),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李代金餐馆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中规定,酱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104CFU/mL,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5×103CFU/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1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渝北区耀发餐饮店销售的木瓜泡酒,氰化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庙坡路230号范德平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红槽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白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东升路100号蒋海生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红槽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白酒,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北碚区巨惠百货超市销售的瓜子(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馨园副食销售超市销售的、标称成都康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香压榨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马王三村市场52号门面蔡忠芳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乡综合市场田时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禾润华联超市销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丰都县良心酒厂生产的高粱酒,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酉阳县冉浩东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怀化市金轩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绿豆沙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观佛村8社胡全凡生产的高粱酒,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最大限量值为5mg/g。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原料采购环节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巫溪县盛堂优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徐氏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苯醚甲环唑、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陈飞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香蕉中的吡虫啉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交易城C区干副1-12号汪昌果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座上客餐饮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蔬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蔬菜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铅元素的富集。铅可在人体内积累,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会严重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会蓄积在体内,损害肾小管和肾小球,使肾脏发生慢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为0.05mg/kg。蔬菜中镉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的镉元素的富集。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忠县石宝镇利民平价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西平杨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脆皮味(调味面制品),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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