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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6号)

发布日期:2021-10-21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28

重庆食品网讯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发布“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三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80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买买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上新街178-1号易朝权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南岸区郑权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奉节县中成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梁平区福禄镇陈斌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六)垫江县纯粮醇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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